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要想对一本书有了深刻的印象,就需要记录好读后感,以下是好文笔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卖书籍的读后感参考5篇,供大家参考。
卖书籍的读后感篇1
?尼尔斯骑鹅飞行记》;《励志小故事》;《八十天环游地球》;《名人小故事》;《金银岛》;是我看过的励志书,其中我有很多的'感想和收获。
?尼尔斯骑鹅飞行记》,在这本书中:“尼尔斯是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他很贪玩,经常把小动物的生命当成儿戏。后来,他被一个小精灵变小了,与他家的一只鹅飞上了天空。奇怪的是,他能和小动物谈话了,经过长途飞行,尼尔斯也爱惜小动物了。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体会到了生命的可贵,以后我要珍惜地球上的所有生命。
?八十天环游地球》,在这本书中,主人公为了证实自己在八十天能环游地球,亲自去环游地球。最后成功了,而且在游行中,还救了一位小姐,回到家后与这位小姐结了婚。读了这本书,我以后也要为我决定的事做证明。
?名人小故事》,在这本书中有一个名人的故事是这样的。郭沫若,他自幼聪明,5岁进私塾念书。有一次他和几个小伙伴进了一座寺庙,在寺庙中吃桃子,被捉住了,教书先生出了个上联,说如果有人能猜出下联就不打他们的小手,郭沫若猜出了下联,免去了打手。大家都很佩服他。从此以后,郭沫若努力学习,再也不贪玩淘气了。
?金银岛》一文写出了人类的坚持不懈。为了梦想,为了友谊,他们付出了生命。我以后也要做一个这样的人。
?励志小故事》中有一个故事,是范仲淹刻苦读书。他两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改嫁。范仲淹长大以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决定自己成就一番事业。范仲淹辞别母亲,跟随老师学习。他争分夺秒的学习刻苦用功,每天只用稀粥匆匆填饱肚子。范仲淹以这样的毅力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考取了进士,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通过读这些书我收获了很多,我以后要好好学习这五个主人公的精神。
卖书籍的读后感篇2
“当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飞翔着。他让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嚎啕大哭……”,这是《根鸟》中的一句话,我非常地喜欢,这也是故事最后的结尾。在读完的这一刻,我感到自己仿佛就是根鸟,那种心灵深处深深地情感,过往的心酸,委屈。在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不禁也潸然泪下。
?根鸟》是作家曹文轩的畅销作品之一,其构思奇妙,且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想象,情节一环扣一环,高潮起伏,描绘出了一个个精彩的画面,每每读一处,都能够让人产生联想,且想一直往下读一探其究竟的欲望。
一如故事的开始:一个少年和父亲生活在一片深山老林里。有一天,这个少年扛着去打猎,这是他第一次打猎。他一只猎物都没有打着,这让他感到很沮丧很焦虑。突然,他看到了一只白色的鹰,但这不是他要找的猎物。非常有趣的是,在他寻觅猎物的过程中,这只白色的鹰始终跟着他。这让他忍无可忍,他扣动了板机,打下了那只鹰。在鹰的脚上,他发现了一个布条,布条上是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写的求救信,她被困在一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里。从此,他的梦里总是出现一个姑娘的面容和一条开满百合的峡谷。终于有一天,他告别了父亲,开始了自己的漫漫追寻之旅。
有人说,这是个不可能的故事,太虚假了。是的,因为,没有谁会像根鸟一样为了一个不切实际的梦幻和一个来路不明的求救信而抛下一切去追逐它,但是根鸟却执着地踏上了这旅途。这让我佩服,在我们这个时期,青春,筑梦的季节,现在的我们不缺乏梦想,不缺乏想象,更不缺乏构思,但是最重要的是也许有的人会缺乏动力,缺乏实际行动,更缺乏勇气和恒心。
要知道实现梦想的过程是艰苦的,一如根鸟寻找大峡谷的过程:遭人陷害,误入鬼谷,若不是独眼老人的暗示,他差点把红珍珠当做美味而将永远无法逃脱这地狱一般的地方。在烧毁红珍珠的那夜,他疯狂了,独眼老人在危急的时刻告诉他:“走吧,孩子,你别忘了,你是一个背负着天意的人!”
后来他没有放弃,更是因为父亲的遗言,他一把火烧了房子,继续了他的寻觅。后来他遇见了秋蔓,在米溪度过了一段幸福的生活,在他要定居下来的时候,他被梦唤醒了,他想起了自己的方向和目标。后来他遇见了金枝,在这个叫鹰店的小城,为了面子,喝酒,赌博。他开始止步不前,欲乱沉迷的他不再相信有金枝的存在,更不相信会有什么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直到板金的出现,他终于又鼓起最后的勇气,向西,去寻他的梦,他的大峡谷。
从根鸟追寻他的梦的过程中,也让我懂得了“勇敢”的真正含义:勇敢,不只是在起跑线上那一刻起点的冲动,更不是我们做任何一件事的三分钟热度,它是一种恒心的表现,一种坚持不懈,只有能够坚持到最后的人才是真正地做到了勇敢。一如我们的学习,也许是这一刻的我们会决心要干些什么大作为,但是,请不要忽略了过程,它需要毅力,当你成功的时候,也许就喜极而泣了。
在故事的结尾处,我觉得,在我们未来追逐梦想的路上,我们更应该要像根鸟一样,去追逐,去付出行动,不放弃,无论这个梦是多么的遥不可及,当自己因沉醉于某种心态而止步不前时,我们更应该想方设法让自己清醒,请相信,总有一天会到达目的地,靠的就是那勇气,那心中的信念,当你真正到了成功的那一天。我们,也就算是真正地成长了,那,才是一种真正成熟的表现,就算付诸再多,也值得。
有那么一句话:勿忘初心,方得始终。
卖书籍的读后感篇3
一年前看过《福贵》这部片子,主人公福贵的事迹深深地触动了我。观看完这部片子时,觉得福贵的一生就像上演了一部悲剧,他已经够悲惨。谁知,当读完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时,更是不一样的感受,余华用笔墨刻画出的福贵的一生更是悲惨。当读完这本书时,发现已经流下了泪。
通过《活着》亲眼目睹了富贵一生坎坷的路程:地主少爷福贵天天喝的烂醉如泥,在城里吃喝_赌,_终输光了家里的的全部,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在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过了一段时间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了家乡,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带大了凤霞和有庆,但凤霞因发烧不幸变成了聋哑人……
余华谱写的悲剧不仅是这些,中间的情节比这还要悲惨。有庆因为献血过多,死了。福贵的老婆家珍因得了重病死了。凤霞长大了嫁了人有了孩子苦根,她却因难产死了,苦根的爹因一次意外也死了。原本就可以这样结束,福贵可以和孙子度过下半生,谁知,因为家里穷,没钱买饭,福贵只好给孙子吃豆子,悲惨的是,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噎死了。本来的一大家子_后竟是这样的下场,只剩下老福贵和一头老牛在夕阳下回想年轻时犯下的错误和拥有过的幸福。
相信每个读完《活着》的读者,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吧,被这场悲剧感动了。书中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说得就是时间带来的喜悦和辛酸。
我看到了福贵凄惨的经历,同时也看到富贵内心真诚的悔过。我们不需要拥有富贵的生活,不需要拥有奢侈生活,或者只是需要一个拥有家人,拥有家人的爱的人生。哪怕是福贵那样,年迈了只是和一头老黄牛生活,度过剩下的时光,这也是活着。
卖书籍的读后感篇4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是美国心理学博士、儿童心理学家海姆g吉诺特写给家长的书,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封面的图片感染了我,孩子和妈妈觉得很温馨,是我所向往的场景,带着幸福和期待迫不及待看了这本书。
看完后,我一下子变得手足无措,心里五味杂陈,真是让我狠狠的反思和学习了一把!为人母十年了,我一直认为我在很认真负责的养育着我的孩子,对待孩子的教育可谓是呕心沥血。从女儿一出生,就想着怎么养育她,让她变成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孩子?我一直在解着这道题,我能得高分吗?这是个困扰了我很多年的问题。
直到读了这一本书,一本让我遗憾自己看迟了的书、一本庆幸自己没有错过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父母可以帮助孩子成为一个品质高尚的人,一个有着怜悯心,敢于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人,一个有勇气、充满活力、正直的人。但这种“帮助”,光有爱是不够的,掌握大量的教育经验也是不够的,自以为有了爱和教育经验就可以把孩子教育好,其实并不然,甚至不足以与孩子切实地交流。爱是需要技巧的。整本书都贯穿着如何实现与孩子真正有效沟通,生活中家长和孩子该怎么有效相处这条主线进行展开。
这本书的每一个章节,都真真实实的讲述着平时生活中发生的事情,我是一边看着、一边回忆着、一边纠结着,十年来的发生的种种……就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涌上心头。我对女儿一直高要求、严标准,刚上小学时我就要求她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却常常事与愿违,当时我就很气愤,经常批评她,怎么老是不听妈妈的话呢?按照我讲的去做,有那么难吗?当时根本就没想过用一个能让孩子接受和理解的方式方法,与她交流的时候没有顾及她的感受和情绪,也没有及时接受她所传递给我的信息,其实和孩子对话是一门艺术,孩子的信息里经常有需要解读的密码,我没有用心去了解她的所想、所感。对她的问题或表述,我没有敏锐的洞察力。读了这本书让我找到了问题所在。
还有一方面,也是让我特别后悔的,就是对待孩子犯错误不太宽容,我始终觉得孩子的任何不良行为,就是存在的问题,必须要第一时间解决掉,还会强制让她按我的方案执行,看过这本书,我觉得对女儿幼小的心灵那是多么大的伤害。书中讲到,有些规则只能从她的内心慢慢领悟,也可以从家庭和社会吸取的价值观中慢慢培养和指导,那些整天被告诉该干什么的孩子,很少有机会去实践自己的判断能力,很少有机会自己作出选择、培养自己内心的标准,有时候孩子的自信心也会受到打击,那些有机会自己作决定的孩子,在成长中,精神上会变得自立,他们能合理的安排好自己想做的事情。孩子究竟能学到多少我们交给他们的东西,取决于他们内心对我们教导的情感的反应。价值观不可以直接传授。孩子只会被那些他们尊敬的人同化,通过模仿他们,孩子们吸收了他们的价值观,并且成为孩子自己价值观的一部分。如果时间能倒回的话,我一定不那么着急,我会给她时间、给她机会,不去惩罚她,让她那么恐惧。有些事情是需要时间、有些结果是需要积累、有的时候只要用耳朵去听、用眼睛去看、用心去感受就行了。
读过很多书,唯独这本书读的让我很不轻松,整个的阅读过程,感觉就像开批评大会,我在不停的批判自己,书中的一个个章节都跟我日常生活中教育孩子的一个个事例撞击着:平时很认真,为啥考试的时候分数不高呢?数学考好了,怎么语文分数又下去了呢?考了99分,怎么没得100呢?今天的课外书看了吗?预习复习有没有认真做?都九点了,你还不去练钢琴?……我希望现在还为时不晚,孩子刚刚步入人生第一步——小学阶段,我会不停的去重温这本书,补做我拉下的功课,给孩子一个理解尊重的空间;我要承认孩子的努力和付出;我要学会不去评价孩子,不给她定性;不武断的判定孩子的一生……
这本书解决了我之前的困惑和不当之处,并且给了我答案。在以后的日子里希望我和女儿能像书中封面图片的母女一样温馨和谐!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以后的路还很长,妈妈永远陪伴在你身边,牵着你的手,等着你慢慢长大!
卖书籍的读后感篇5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先谈《史记》。读它,我有一个感觉,就是我是在和活人谈话。司马迁,好人。好人经常倒霉,我对他很同情,也很佩服,觉得他这一辈子没有白活。《史记》是一部什么样的书?大家都知道,它是一部史书,而且是史部第一,就像希罗多德之于希腊,我们也是把司马迁当“史学之父”。
?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作者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使《史记》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就这样,史记塑造了一个一个的经典人物。比如始皇帝嬴政,汉高祖刘邦,春秋首霸齐桓公还有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
在中国历史上史记后汉书汉书三国志并称前四史
这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卧薪尝胆,这是卧薪尝胆的节选,吴既赦越,越王勾践反国,乃苦身焦思,置胆于坐,坐卧即仰胆,饮食亦尝胆也。曰:“汝忘会稽之耻邪?”身自耕作,夫人自织;食不加肉,衣不重采;折节下贤人,厚遇宾客;振贫吊死,与百姓同其劳。这个意思是吴王已经赦免了越王,(让他回了越国,)越王勾践时时刻刻想着如何复国,于是就每天劳累地思索着,还把一个苦胆挂在座位上面,每天坐下休息、躺下睡觉之前,都要仰起头尝尝苦胆的滋味,吃饭喝水之前也要先尝尝苦胆。他常常对自己说:“你难道已经忘记了在会稽山上所受的耻辱了么?”他亲自到田间种地,他的夫人穿自己织的布做成的衣服。他吃的每顿饭里几乎没有肉菜,穿的衣服没有鲜艳的颜色。他降低身份对待下面有贤能的人,对宾客厚礼相赠,扶助贫困的人,哀悼死难的人,和百姓们一同劳苦工作。最后卧薪尝胆了20年终于把吴国消灭了,最终,勾践也成为了五霸之一。
看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刘邦的故事。这篇文章里的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活灵活现。所以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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