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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推荐8篇

我们在编写申请书时候要将自己的诉求直截了当地表达出来,我们在写申请书的过程中,都是注意申请的事项是真实的,下面是好文笔小编为您分享的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推荐8篇,感谢您的参阅。

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推荐8篇

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篇1

申 请 人:×××,女, 1962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住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下洋村×××号

被 申 请 人: 海口×××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住 址: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南路水果市场二楼

法定代表 人: ×××

申 请 事 项:

1. 请求确认自 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 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具体数额由社会保险征稽部门确定;

3. 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3月13日期间加班工资人民币111384元〔12×【(『850÷21.75』×10×3)+(『850÷21.75』×104×2)】〕;

4. 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23045元〔【1471+(8×2×『1471÷21.75』)】×11〕;

5. 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人民币54470元〔【1471+(8×2×『1471÷21.75』)】×13×2〕。

事实与理由 :

申请人于20xx年9月15日经人介绍,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工种为环卫工。在职期间,申请人每天均严格遵守被申请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尽心尽责,按时上午7.00-11.00、下午16.00-20.00上下班。在水果市场交易旺季,为了完成当日工作任务,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20.00后才可下班;从来没有节假日,也没有休息日,这样的工作状态一直持续至20xx年3月12日。

20xx年3月12日下午,被申请人突然口头通知申请人“水果市场内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么多人,你明天暂时不要来上班了,两个月后等路面整修完毕后再回来上班”。一个月后的20xx年4月27日,申请人询问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时能回来上班,他讲“路面还未修好,暂时还不能上班”。之后,见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时,申请人就主动与他(她)们一起参加劳动。至20xx年5月18日,因为路面已经修好,申请人再次询问被申请人何时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却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至此,申请人被被申请人强行辞退。

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申请人在为被申请人兢兢业业工作的这些年里,被申请人即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从未给申请人购买过任何种类的社会保险,更没有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申请人为此曾多次向被申请人主张合法权益,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及加班工资,但是均未果。

综上,鉴于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迫于无奈,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决定依法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恳求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0一三年六月三日

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篇2

申请人:武汉市汽车工业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三新材料产业孵化器后三楼102号),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

被申请人:王丙南,女,汉族,1969年4月29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碧湖社区14栋3—102号,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硚劳仲裁字[20xx]第198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仲裁所依据的事实不清。

申请人于20xx年7月1日开始承接xxxxx清洁综合服务项目。承接该项目后,申请人即于当日和第三人xxx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将该项目中的劳务工作分包给第三人。被申请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请的劳务人员。xx仲裁委员会在没有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2、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被申请人于20xx年8月24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20xx年3月4日与第三人解除劳务关系。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份向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仲裁请求已明显超过了仲裁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xx仲裁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规定的。

综上所述,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审判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愿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篇3

申请人:____,男,__年__月__日生,原系__市___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__省__市___村__巷__号,电话: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市___区__街__号(通讯地址:__路__号东鼎大厦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____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____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__个月(每月工资_____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_____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__年____月正式到被申请人_____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___万元,实际回收___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__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___市___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篇4

申请人:xxx,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油坊村x组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xxxxxx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x负责人:xxxx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十堰市xx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xxx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xx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xx年——20xx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2月被十堰xxxx劳务公司派遣到xxxxxx车身厂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xx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篇5

申请人: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因受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负责人_________招聘,在被申请人承建的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工地从事防水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为每月_______元。同年____月____日上午,申请人在_____________作业时受伤,后被救护车送往成都_____________医院治疗______天。在此期间,被申请人结算了申请人____月份的工资并支付了申请人住院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申请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盼!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篇6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企业登记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元。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元。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另一部分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自 年 月 日通过应聘或朋友介绍的方式入职被申请人处,从事工作,月工资元。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是否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注明离职原因。

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篇7

申请人:胡xx

性别:男

年龄:37岁身份证号码:4301231976112541xx

民族:汉

家庭住址:浏阳市xx县

通信地址:浏阳市xx县

联系电话:152xx199827

被申请人:浏阳市xx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制

单位地址:浏阳市xx319号

法定代表人:肖xx

联系电话:13908497528138759598xx

公司负责人:肖宏亮总经理电话:159xx123435

邓国富经理电话:139xx497528

办公地点:浏阳市xx路32号

证明人:唐xx电话:187xx007051

住址:浏阳市xx镇

职务:施工工地带班员

申请事项

1、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出院后实施蜡疗、磁疗、关节松动技术、关节被动活动功能训练等康复费用柒仟元(¥:7000.00元)。

2、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左跟骨内固定拆除手术费捌仟元(¥:8000.00元)。

3、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住院期间23天和出院后30天专人护理(共53天x150元)费用柒仟玖佰伍拾元整(¥:7950.00元)。

4、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休息治疗期限7个月工资(3600元/月)贰万伍仟贰佰元(¥:25200.00元)。

5、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营养补助费叁仟元(¥:3000.00元)。

申请被申请人合计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总费用伍万壹仟壹佰伍拾元(¥:51150.00元)。

事实和理由

一、入职工作情况和工伤事故事实

本人xxx,现年37岁,男,汉族,职业电焊工。住本市xx村。于20xx年4月受聘于浏阳市xx设备有限公司工作。由公司先后指派在金刚xx鞭炮烟花总厂和醴陵xx与大瑶xx分厂,以及xx烟花厂进行钢结构阳光棚制作。日工资标准180元/天,吃住由金和负责。

20xx年11月7日上午9时左右,本人在金刚xx鞭炮烟花总厂扩建安装施工中,不幸从近四米多高的钢结构阳光棚上摔下,导致双腿后跟骨粉碎性骨折。于当日进驻浏阳市中医院骨科治疗。在治疗中医院对右脚后跟实施石膏固定术。对左脚实施了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加自体骨植骨术等治疗23天。于(注:住院治疗费用共21303.59元,已由金和公司支付)。于20xx年11月30日出院回家进行蜡疗、磁疗、关节松动技术、关节被活动与功能训练等康复治疗。期间进行了二次复查,其恢复效果一般。

二、申请理由

本人在康复期先后多次与金和公司协商,请求对此事继续负责,支付上述申请的各项费用。但金和公司态度不明,均无结果。故特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此致

浏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篇8

申 请 人: xx

地 址: xx

法定代表人: xxx

被申 请 人:xxx 女,汉族 xx 年

申请撤销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支付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已经由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审理并作出x劳仲案字 第 仲裁决,该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因此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一、适用法律不当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载明的合同期限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18日,仲裁委裁决时的适用的法律条款为:“当事人双方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适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过了试用期”。而事实是该合同约定的固定期限已经超过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而不是仲裁委认定的不超过一个月,因此仲裁委就当事人双方试用期限显属适用法律不当。

二、违反法定程序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于20xx年 月x日收到仲裁委的应诉通知书,上面约定仲裁委给予申请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辩期,因此申请人的答辩期最迟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书上却要求申请人x月x日去开庭,不到庭视为放弃按缺席处理,申请人没有口头或书面承诺放弃答辩期,但是仲裁委却只给了申请人4天的答辩期,申请人(即原审被申请人)享有当然的答辩权利,这是不容置疑的,有权利就要有实现权利的必要条件,答辩期限是条件之一,必须给予保障,仲裁委这样明显显失公平,没有保证申请人的答辩权,同时仲裁委在举证通知书中给申请人的举证期限也只给了4天,给申请人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的时间限制。

二、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不清没有证据支持

本案在仲裁过程中,本案被申请人(原审申请人)xx年入职并做出纳工作这一主张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一时间和岗位,其同时向仲裁庭提交关于工作时间的证据只提供了个人银行卡交易明细,本案申请人(即原审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对被申请人(原审案件申请人)提交的关于的工作时间证据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均提出异议,但是仲裁委对我方提出的异议未与理睬,并用结论来证明结论(见裁决书第2页第5段前三行)并采用了推定的时间作为本案起始时间,直接影响了本案的裁决结果,对申请人很不公平。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裁决予以撤销。

此致

xx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20xx年7月8日

附件:裁决书复印件一份

通知复印件一份

应诉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举证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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